03/18
2025各相关单位:拟订于3月20日(周四)下午2:00至4:00,安排清理实验室废液,请各单位做好统计,实验室废液每桶均需贴标签,写清楚主要成分,不得简写或用化学分子式。将实验室废液统一运至实验室废弃物中转站(少荃湖校区操场东北角),集中称重暂存,转存统计表盖章后请于3月19日周三中午前发到674507016@qq.com邮箱,按转存统计表执行,请各单位积极配合。中医药科学院办公室2025年3月17日
02/24
2025各相关单位:拟订于2月27日(周四)上午安排清理实验废弃物,请各单位统计填写统计表,盖章。少荃湖校区9:30在中西医结合10:00在药学院与人文学院连廊处,集中称重处理,按转存统计表执行,请各单位积极配合。废液请各单位统计好,用桶装好,实验废液每桶均需贴标签,写清楚主要成分,不得简写或用化学分子式。医疗废弃物,请分类包装好,不要出现漏散情况,针头用利器盒或纸盒包装好。试剂空瓶:玻璃瓶与塑料瓶分开包装,不得有残留试剂。...
02/24
2025各有关单位:根据上级部门和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做好新学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学校将开展新学期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范围少荃湖校区、梅山路校区各实验室。二、检查时间2025年2月24日-28日。三、检查内容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附件1)内容进行检查,重点对危险化学品、生物、机械、特种设备等实验设施、设备与用品等危险源以及各学院制度制定落实情况开展安全检查。...
01/14
2025一、假期没有实验任务的实验房间㈠关闭水、电、气。1、检查水龙头、阀门、上下水管是否破损,水龙头是否处于关闭状态。2、检查线路是否老化、存在乱接现象,使用完毕的设备是否切断电源。3、检查气瓶是否固定好,气体阀门是否已经关闭。㈡做好危化品管理1、固体、液体化学品不混乱放置,互为禁忌的化学品不得混放,试剂不得叠放。2、有机溶剂储存区应远离火源和热源。3、实验废弃物应及时处置,实验室不要大量存放废弃物。㈢做好安全检查做好实验室自查,...
01/14
2025各相关单位:为进一步推动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程度,提升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请各单位统筹填报本单位2023、2024年两个年度内需要配备智能控制终端的大型共享仪器设备信息,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信息填报1.请各相关单位梳理本单位2023、2024年两个年度已采购验收的单台(套)金额≧30万元的设备并填写《XXX单位大型共享仪器设备配备智能控制终端需求计划表》(附件1)。2.请各相关单位梳理本单位需要调整位置或重新布线的智能控制终端并填写《...
01/13
2025各相关单位:拟订于1月14日(周二)上午安排清理实验废弃物,请各单位统计填写统计表,盖章。少荃湖校区9:30在中西医结合10:00在药学院与人文学院连廊处,集中称重处理,按转存统计表执行,请各单位积极配合。废液请各单位统计好,用桶装好,实验废液每桶均需贴标签,写清楚主要成分,不得简写或用化学分子式。医疗废弃物,请分类包装好,不要出现漏散情况,针头用利器盒或纸盒包装好。试剂空瓶:玻璃瓶与塑料瓶分开包装,不得有残留试剂。...
01/08
2025各相关单位:为全面提升学校大型仪器设备资源的开放共享和使用效率,根据《安徽省大型科学仪器与设施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试行)》(皖科基础〔2022〕10号)及《安徽中医药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发共享管理办法(试行)》(校〔2025〕2号)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规范并统筹各二级单位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收费情况,现需各相关单位报送本部门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收费标准。收费标准由相关部门论证后,报学校审定。具体内容如下:一、仪器设备范围根据《...
01/03
2025各有关单位: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消防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和安徽省学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25年元旦春节寒假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做好2025年春节假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学校将开展假期前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范围少荃湖校区、梅山路校区各实验室。...
12/24
2024各相关单位:拟订于12月25日(周三)上午安排清理实验废弃物,请各单位统计填写统计表,盖章。少荃湖校区9:30在中西医结合10:00在药学院与人文学院连廊处,集中称重处理,按转存统计表执行,请各单位积极配合。废液请各单位统计好,用桶装好,实验废液每桶均需贴标签,写清楚主要成分,不得简写或用化学分子式。医疗废弃物,请分类包装好,不要出现漏散情况,针头用利器盒或纸盒包装好。试剂空瓶:玻璃瓶与塑料瓶分开包装,不得有残留试剂。...
12/11
2024各相关单位: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决定联合开展2023年度安徽省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因本次绩效评价时间紧、任务重,为做好我校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数信息填报和自评报告的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价考核范围(一)评价考核对象:纳入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管理的二级单位。(二)评价范围:单台(套)价值在30万(含)以上开放共享的大型仪器,具体仪器设备信息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