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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2-03-19
一、各实验室对低值易耗品的采购、使用和管理,由科研实验中心统一规划、审批和管理。
二、科研实验中心由专人负责建立低值易耗品帐目,进出有记录,手续齐全,帐物相符。要合理规划,定期核查,节约使用,防止浪费。
三、对低值易耗品的申购计划、购置、管理、使用和回收,要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做到验收认真,进出手续清楚,帐目公开透明。
四、对化学药品的采购、使用和管理,要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有相应的安全措施及防护条件。
五、对于贵重、稀缺、易燃、易爆、剧毒、腐蚀、麻醉及放射性物品,要有专人专柜保管,严格审批使用,剩余药品及时交回,防止一切事故发生。
六、对于过期变质、报损、报废的物品,要办理相关审批及有关帐物手续。对于残次、废旧物品及包装材料,应组织回收,物尽其用。
七、科研实验中心低值易耗品专管人员发生变动时,必须有人接管,并认真办理交接手续,如有差错,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处理。
八、学校对低值易耗品实行年报制度,实验中心应定期核查,按要求统计上报,接受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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