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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考核评价自评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4-12-11

各相关单位:

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决定联合开展2023年度安徽省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因本次绩效评价时间紧、任务重,为做好我校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数信息填报和自评报告的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考核范围

(一)评价考核对象:纳入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管理的二级单位。

(二)评价范围:单台(套)价值在30万(含)以上开放共享的大型仪器,具体仪器设备信息见《安徽中医药大学仪器运行和共享导入模板》(附件1)。

(三)评价考核周期:202311日至20231231日各大型共享仪器设备的信息数据及相关佐证材料。

二、材料填报内容

1.根据《2023年度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自评报告》(附件2)中的任务分工(红色字体且标黄),请各相关单位做好附件2中相关文字材料的撰写及佐证材料的报送工作。

2.请各相关单位将附件1中本部门涉及到的仪器设备信息及共享数据尽量填写完全,尤其是标有星号的内容为必填项。各相关单位在填写附件1时切勿擅自改动表格格式属性。

3.请各单位指定专门人员完成《管理/实验技术人员明细》(附件3)及《实验技术人员参加培训明细》(附件4)的填报工作,并附本单位管理/实验技术人员2023年度职称晋升、参加进修培训以及其他有关能力提升的佐证材料。

三、工作相关要求

1. 本次绩效评价关联省财政对学校经费拨款,请各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加强对本单位填报内容的指导和督促;认真总结典型案例,充分展示大型科研仪器的标志性运行成效和共享成效。各单位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所提交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可靠性。

2.为提高工作效率,请各相关单位认真撰写相关文字材料及准确填报数据,并于1216日下班前将附件1~4及相关佐证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568571838@qq.com,同时在系统中完成共享仪器设备的填报提交工作,纸质版经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科学院办公室。

3.在统计相关信息时,请各相关单位妥善留存相关附件材料,以备省科技厅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核查。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使用记录、开放共享机时与服务收入证明材料等。

联系人:刘竹青,联系电话:0551-681293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