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校内中医药科技创新平台及安徽省中医药科学院研究所建设与管理,提升科技创新平台的运行效能,强化科技创新资源整合,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平台对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支撑作用,推进安徽省中医药科学院和各类科技创新平台高质量发展,学校拟启动科技创新平台重组整合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预通知如下:
一、重组整合对象
安徽省中医药科学院各研究所、校内各级各类科技创新平台(不含共建)。
二、重组整合原则
1.资源整合,融合发展。推进有组织科研机构建设和资源配置,进一步加强省中医药科学院与校内现有科技创新资源的充分整合,推动科技创新平台与各相关研究所实现融合发展。
2.优化布局,加强建设。根据相关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进一步统筹学科平台资源,优化科技创新平台布局,避免重复设置和资源分散,通过持续加强建设,提高科技创新平台能级。
3.突出实体,强化支撑。以科技创新平台实体化运行为目标,通过平台重组整合,合理调配人员、场地、设备等资源,不断提升各研究所和科技创新平台实体化建设水平,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平台对学科和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
三、重组整合方式
科技创新平台重组整合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合并建设、撤并取消、独立设置。本次重组整合工作以合并建设为主,即将研究领域或方向相近的多个科技创新平台进行一体化建设,实现集约化管理。对于长期运行效果差、缺少场地和人员保障的科技创新平台,应进行撤销。对于目前校内无研究领域或方向相近的科技创新平台进行合并建设的,通过进一步加强建设与人员场地保障,可继续独立设置。
1.安徽省中医药科学院下设的实体化研究所
实体化研究所可将研究方向或领域相关的其他科技创新平台并入,进行一体化建设与管理。
2.省部级科研平台
省部级高能级科研平台结合学科发展和所在学院实际情况,可将研究方向、人员、场地存在一定交叉重复的厅局级、校级科研平台或研究所纳入,进行一体化建设与管理。
3.非实体化研究所
非实体化研究所可根据所在学院科研平台现状,将研究领域或方向相近的其他平台并入;亦可将研究所并入研究方向或领域相近的省部级平台进行一体化建设与管理,研究所设置可根据情况保留或撤销。
4.其他科技创新平台
厅局级、校级科技创新平台根据自身发展现状,可并入相关研究所或省部级高能级科研平台,平台设置可根据情况保留或撤销。
四、重组整合流程
1.各学院形成重组整合方案。各学院组织各科研平台积极调研、充分研讨,根据实际情况形成科研平台重组建设方案,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后,统一报送科学院办公室。
2.学校组织论证审定。学校对各学院重组整合方案初审后,组织专家对各科研平台重组整合情况和重组建设方案进行综合评议,形成评议意见后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3.落实推进重组整合工作。各相关学院、各级各类科研平台根据学校审定意见,落实完成学校科技创新平台重组整合后续相关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应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平台重组整合工作,结合学科建设发展规划和所属各级各类创新平台现状(附件1),认真组织实施科技创新平台重组整合工作。
2.各学院在科技创新平台重组整合过程中,应强化人员、场地、设备等调配整合,提升平台的实体化建设水平。鼓励相关学院按照学科,集成所属各级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如设置针灸创新研究院等,形成创新合力。
3.科技创新平台重组整合后,由多个科技创新平台进行一体化建设与管理的,以主平台负责所属其他科技创新平台的日常管理和运行,相关人员、场地、设备应实现统筹管理。
4.各学院于2025年4月10日前认真组织填写科技创新平台重组整合报告(附件2)、科技创新平台重组整合建设方案(附件3)及科技创新平台重组整合信息汇总表(附件4),将附件2、附件3及附件4电子版及签字盖章扫描件打包发送至邮箱754046065@qq.com,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研究生院B224室。联系人:曹寅,0551-68129385。
附件:1.安徽中医药大学科研平台清单(不含共建)
2.XX学院科技创新平台重组整合报告(参考提纲)
3.XX科技创新平台重组整合建设方案(参考提纲)
4.XX学院科技创新平台重组整合信息汇总表
安徽省中医药科学院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