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根据校安委会关于开展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安发〔2024〕1 号)要求,学校将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少荃湖校区、梅山路校区各实验室。
二、检查时间:
2024年12月10日-13日。
三、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内容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附件1)内容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实验室级危化品安全。是否制定符合本单位(部门)特点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实验室易燃、易爆、剧毒等危化品管理是否规范;危险化学品、生物试剂等物品的采购、领用、使用、回收、销毁是否符合规定操作,并严格落实全过程记录和控制;“双人保管、双人收发、双人使用、双把锁”等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到位。
四、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方式分单位自查、学校抽查和单位整改三个阶段进行。
五、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按照学校要求,加强管理、明确责任、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实验室自查工作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全面提升师生安全防患意识,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常态化自查机制。各实验室负责老师在安全检查后建立台账,落实整改责任、措施、时限,及时纠正消除安全隐患。请各单位于12月17日前将附件2(实验室安全风险自查自纠表)的纸质版签字盖章报送至安徽省中医药科学院至精楼B224室,电子版发送至674507016@qq.com,请各部门积极配合。
安徽省中医药科学院办公室
2024年12月10日